金融机构资产管理新规发布 过渡期延长至二〇二〇年底
2018年5月15日 下午4:38 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为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统一同类资产管理产品监管标准,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27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
相比征求意见稿,《意见》在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投资、产品净值化管理、消除多层嵌套、统一杠杆水平、合理设置过渡期等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
其中,在产品净值化管理方面,《意见》要求资产管理业务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明确刚性兑付的认定及处罚标准,鼓励以市值计量所投金融资产,同时考虑到部分资产尚不具备以市值计量的条件,兼顾市场诉求,允许对符合一定条件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
在消除多层嵌套方面,《意见》统一同类资管产品的监管标准,要求监管部门对资管业务实行平等准入,促进资管产品获得平等主体地位,从根源上消除多层嵌套的动机。同时,将嵌套层级限制为一层,禁止开展多层嵌套和通道业务。
在合理设置过渡期方面,经过深入的测算评估,相比征求意见稿,《意见》将过渡期延长至2020年底,给予金融机构充足的调整和转型时间。对过渡期结束后仍未到期的非标等存量资产也作出妥善安排,引导金融机构转回资产负债表内,确保市场稳定。
《意见》主要适用于金融机构的资管业务,即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管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
针对非金融机构违法违规开展资管业务的乱象,《意见》也按照“未经批准不得从事金融业务,金融业务必须接受金融监管”的理念,明确提出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非金融机构不得发行、销售资管产品。
最新文章
-
平安产险福州中心支公司:共守安全 齐筑防线—-开展国家安全日宣传活动
国家安全是国家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石,每一位公民的幸福生活离不开波澜壮阔的国家安全画卷。为树立新时代国家安全发展观,提高公众对国家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
- 金融消保3·15|邮储银行坚持“科技立行” 勾勒消费者权益保护数字化转型图谱
- 邮储银行推进现金便利化服务
- 关于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的公告
- 关于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的公告
- 光大银行福州杨桥支行优质服务共叙两岸情
- 【金融为民 消保先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分行携手美团将金融消保服务送进“千家万户”
- 扎实开展整治拒收现金工作 加快推进“零钱包”投放
- 走深走实,福建平安产险全面开展“普惠金融推进月”活动
- 践行金融为民 光大换零暖人心 ——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有关人员莅临我行指导
网友留言已有0条评论
你可以成为第一个留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