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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权”抵押贷款盘活农村“沉睡资本”

2016年7月14日 下午4:36 信息来源:福建日报

■记者陈晨晖

最近,福清的种植户老黄心情不错。前不久,邮储银行福清支行向其发放了一笔5万元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解决了他启动种植项目的资金缺口。

受益的岂止老黄。近年来,我省因地制宜,先行先试探索开展了农村“两权”抵押贷款业务。来自人行福州中心支行数据显示,截至今年4月末,全省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余额1.39亿元,其中10个试点县有7个已开办业务,贷款余额1.36亿元,同比增长74.5%;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余额14.6亿元,其中4个试点县(市)贷款余额11.3亿元,同比增长18.4%。

上个月,福建省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暨金融精准扶贫新闻通气会在福州举行,正式吹响了八闽大地新一轮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的号角。

  政策先行

过去,由于法律不支持、产权不明晰,金融机构认可度低,抵押融资渠道不畅等多方面原因,农民将承包地、宅基地、农房等资产进行抵押贷款难度不小。

2015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启动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2016年3月,省试点推进工作小组研究通过《福建省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方案》。

“这对福建省是一个利好。长期以来,农村金融供需矛盾突出,2015年福建省农林牧渔业新增贷款(82.95亿元)仅占全省新增贷款的2.3%,主要原因就在于农民缺乏金融机构认可的财产及抵押物。”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行长吴国培接受采访时表示。

众所周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等“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是农村金融制度的有益创新,不仅有利于盘活农村存量资产,缓解农村抵押物不足难题,对增加“三农”融资以及提高农村土地资源使用效率、促进“三农”经济发展也有着重要意义。

初见成效

去年12月,我省漳浦、建瓯、沙县、仙游、福清、武平、永春、屏南、邵武、古田等10个县(市)纳入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晋江、古田、上杭、石狮等4个县(市)纳入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

兴业银行、省农村信用联社、福建海峡银行等均已出台以“两权”为抵押的信贷管理制度,15家金融机构已经开办了农村“两权”抵押贷款业务,并积极探索单独抵押、组合担保和反担保等多种融资模式。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份,全省已有古田、福清、仙游、上杭、漳浦、永春等县市建立农村“两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总规模超过3500万元,有力地推动了试点工作的开展。

惠及八闽

在泉州,两家银行实现了农房抵押贷款发放的突破。泉州银行晋江支行于4月份发放了一笔金额400万元的‘农房抵押+保证’组合担保贷款,农业银行石狮支行也发放了一笔金额85万元的农房直接抵押贷款。

据介绍,泉州银行、晋江农商行、石狮农商行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均已制定以农村“两权”为抵押的信贷管理制度。泉州地区已有18家试点县(市)金融机构制定了试点工作计划。

 

如今,驻闽银行已经纷纷行动,准备打一场持久战,以更好地推进“两权”抵押贷款工作。扎根农村的省农信在“两权”抵押贷款方面已经采取了具体措施以贴合农民需求。邮政储蓄银行也下发了《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目前,邮储银行福建省分行在漳浦、建瓯、沙县等13个县进行了试点,探索“两权”抵押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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